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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丨元谋县检察院被命名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时间:2023-09-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

楚雄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

发布

《关于命名楚雄州第五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决定》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

被命名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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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元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立足检察职能,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到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之中去谋划和推进,同开展、同落实,呈现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检察工作互促共进的良好态势。

以党建引领为依托,大力弘扬党对民族工作全面领导的“主旋律”

元谋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将创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创建目标、重点工作和责任要求,全面深入持久地推动创建工作创新发展。

结合检察干警政治业务学习,元谋县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始终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政治理论学习、专题研讨的重要内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全院干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以凝心聚力为牵引,共谱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和谐曲”

丰富宣传载体,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各类文体活动+主题党日等民族团结文化活动,增进全体检察干警之间交流,营造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树牢“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坚决做到在生活上互帮、在文化上互鉴、在习俗上互容。

依托检察文化示范引领的带动作用,全力打造独具特色的法治宣讲、未成年人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矩阵,组织检察干警到民族聚居乡村定期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主动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宣传法律知识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增强各民族法律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营造和谐融洽的民族团结氛围。同时,广泛开展“守护未来·法治进校园”系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让民族团结的种子在未成年人心中生根发芽。

主动服务大局,以统筹推进为保障,共绘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同心圆”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挂包两个少数民族聚集的村委会,组织干警走访挂包村委会和挂包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落实帮扶责任。开展“司法救助+帮扶”,为少数民族刑事被害人落实司法救助政策,防止因案致贫返贫。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主动参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等工作。选派5名检察官参与“三官一律”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民族因素矛盾纠纷,避免产生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助推“4+2”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见实效。同时,不断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等工作,把防止纠纷激化成民族矛盾贯穿于检察工作的每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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