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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检察院荣获2023年度楚雄州“党建带群建示范点”
时间:2023-11-30  作者:  新闻来源:楚雄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近日

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公示

2023年度楚雄州“党建带群建示范点”名单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

上榜

近年来,楚雄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党建带群建的方法路径,促进党的建设与业务、队伍、文化建设融合发展,激发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各项检察事业创新发展。

加强思想建设

夯实党建带群建政治基础

突出政治机关定位,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党建带群建的核心,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托“学习强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道德讲堂”“威楚市检讲坛”等平台,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学习领悟党的创新理论,积极组织开展“威楚鹿鸣·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我来讲”等活动,及时传播党的声音、落实党的要求,打牢政治基础,突出政治属性,把工青妇紧紧凝聚在党的旗帜下,确保与党同心、与时代同行。

加强组织建设

完善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党建带群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完善工青妇各项管理制度,把工青妇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形成党建工作与群团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的格局,把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的优势转化为推动各项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整体优势。积极推荐和选树宣传先进典型,近三年来,全院36个(名)集体和个人获州级及以上表彰,群建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

加强工作创新

探索党建带群建方法路径

为充分激发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院党组和党总支充分支持工青妇组织创造性地开展活动。

工会充分发挥服务检察工作、服务职工群众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职工权益,每年组织干警一次健康体检,协助职工申报医疗互助补助金,做困难职工的贴心人。创建职工之家、健身房和职工书屋,为工会活动提供良好的平台。大力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激发了职工的积极性,丰富了职工业余生活,提高了队伍的凝聚力。积极组织职工参加“最美家庭”和“平安家庭”评比等活动,取得了培优树典的良好效果。积极响应帮扶要求,安排两个节日慰问品分别在“832平台”和楚雄市山区乡镇采购脱贫地区农产品,助力乡村振兴。

团支部动员青年在思想政治学习、检察办案、服务中心大局等各个方面扛责任、讲担当,发挥青年先锋作用,帮助团员青年找准方向、勇于实践、明确路径、成长成才。每年组织演讲比赛、篮球比赛等文体活动,丰富青年干警的文化生活,充分展示了我院青年干警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面貌。成立青年志愿服务队,融入党建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主动意识。重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好“传帮带”工作,每届支委都有至少一名青年党员担任委员,对团员“传思想、教方法、给钥匙”从业务上、思想上带动团员。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团支部已经连续三年荣获“楚雄州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累计8名团员青年参加各级演讲比赛并获奖。

妇委会始终坚持把建强妇女组织贯穿党建与业务建设中,引领带动女干警投入扫黑除恶、“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任务中。发挥职能优势,做实涉案困难妇女司法救助,2022年联合本院控申部门向16名涉案困难妇女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3.4万元。大力开展培育和践行家教家风道德活动,倡导培育良好“家训、家风、家教”,近年来我院多名女干警荣获州、市级“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家庭”“书香家庭”等荣誉称号。打造巾帼志愿服务品牌,37名女干警注册为巾帼志愿服务者,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志愿服务。

加强业务融合

推动党建带群建发挥实效

党建带群建促业务成效明显,全院上下焕发勃勃生机与活力,检察工作驶入高质量发展“轨道”。

服务保障“国之大者”。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2022年,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54人,提起公诉800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办结涉黑案件2件,追捕追诉17人。突出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诈骗、“两抢一盗”“黄赌毒”犯罪,批准逮捕109人,提起公诉153人。积极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深入推进“断卡”专项行动,批准逮捕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42人,提起公诉64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纾解群众“急难愁盼”。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四个专项行动”。认真落实最高检“四号”“七号”“八号”检察建议,对城市窨井盖缺失、实名寄递制度执行不严、燃气公司“以包代管”安全生产隐患等问题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7份,督促强化监管。2022年“小邱法治课堂”开展普法宣传等活动68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工作团队荣获楚雄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优秀集体。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推动“一案一事整改”向“一类问题治理”拓展,助推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坚持宽严相济原则,促进治罪与治理并重。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加强检察官以案释法,深化法治宣传引导。深化“检调对接”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及时修复社会关系和受损法益,共促成刑事和解75件75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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