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表扬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组织的通报》,其中,楚雄州检察机关6名同志荣获“优秀共产党员”称号,3名同志荣获“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1个党总支荣获“优秀基层党组织”称号。
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近
“优秀共产党员”
王海星
聆听他的故事
王海星,男,彝族,198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牟定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海星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秉持信念,勤学实干,不懈进取,展现了一名新时代检察官的风采。
恪守信仰 甘于奉献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他始终热爱自己的工作、热爱自己的岗位,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情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赤子之心,踏实工作、默默耕耘,在平凡而忙碌的工作岗位上奉献自己的青春,绽放属于自己的光彩。从检15年来,从科员到副检察长,无论在哪个岗位,他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以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忠于职守、为民司法理念,把对党的忠诚体现在践行党的宗旨、保持为民本色、守护公平正义的具体行动上,模范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忠诚在胸 严格执法
刑事检察工作专业性强、责任重,除了过硬的业务素质,还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他总是保持着火一般的热情,始终坚守在刑事检察办案第一线,以坚强的毅力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践行着人民检察官的真谛。为了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他时时抱着自己是新手需要再学习的态度,积极加强知识储备,通过勤学苦练,一步一个脚印,逐步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先后入选了省、州检察机关多个专业化办案团队和人才库,成为业内认可的行家里手。多年的刑事检察经历,练就了他刚毅、果敢、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诠释对检察工作的热爱,更诠释检察人心系百姓、坚守正义、捍卫法律尊严的铮铮誓言,先后办理各类案件1200余件,所办案件无一错案和涉法信访案件,得到领导、同事一致好评和社会广泛认可。
心底无私 廉洁从检
始终在执法办案一线,并分管党建、办公室、财务装备工作,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他都始终坚持廉洁自律、严守规矩,注重在实践中锤炼政治品格,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做到不为利益所左右,不为钱财所驱使,不为关系所干扰,始终保持着公仆本色和检察人的浩然正气,以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的行为弘扬秉公执法、廉洁自律的检察精神。
从检15载,未凉热血。王海星同志坚守司法为民初心,行得坚实,干得踏实,在平凡而忙碌的岗位上辛勤耕耘,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基层检察官的为民情怀和正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