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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丨楚雄州第十届先进工作者有她!
时间:2024-08-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

楚雄州第十届劳动模范和

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对楚雄州第十届劳动模范和

先进工作者拟表彰人选予以公示

(点击查看详细名单)

其中

禄丰市人民检察院

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李 婧

被评为

楚雄州第十届先进工作者


李婧,现任禄丰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自参加工作以来,李婧先后在办公室、反贪、公诉等部门多岗位锻炼,工作中,她始终保持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主动承担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查办,用心血和行动诠释了一位检察官的价值追求。从检至今她共承办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从“小白”成长为业务骨干,她付出了很多努力,陪伴她最久的是深夜时常从办公室透出的灯光。李婧先后被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彰为“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

无论是大案要案还是普通刑事案件,李婧都认真对待,一丝不苟,从检至今,经她手的案件无一错案发生,她始终秉持着检察官的初心,用检察温度温暖着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表现出出色的公诉业务素质,展示了国家公诉人理性、文明、平和的执法形象。她多次获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十佳公诉人”“十佳辩手”“公诉业务能手”“公诉业务标兵”等称号,2021年5月被评选为楚雄州“优秀人民检察官”,2022年被禄丰市委宣传部、禄丰市总工会表彰为“五一巾帼标兵”,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检察之星”荣誉称号。

在检徽的照耀下,李婧不忘初心,把无悔的青春献给了热爱的检察事业,十几年的时光里,她用行动践行着当初的铮铮誓言,用奋斗和汗水交出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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