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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
时间:2021-0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一位刚从深圳打工回来的小伙子来到楚雄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将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八个金黄色大字的锦旗送到女检察官杨傈手中,向检察官表达感激之情。
这位小伙子是一诈骗案件的被害人,2019年10月至2020年5月,小伙在某短视频APP上“交”了个“女朋友”,没想到这个“女朋友”是个男生——谢某某。
谢某某因收入不能满足正常生活开支,心中谋生了诈骗来钱的不法念头,利用虚假姓名与被害人建立虚假男女朋友关系,前后共通过网络诈骗被害人142303元。
2020年6月,楚雄市公安局以谢某某涉嫌诈骗提请批准逮捕。考虑到网络诈骗案件的调查取证难度,加之被告人极力否认诈骗数额,被害小伙担心此案难以定罪追责挽损,于是到检察院找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诉说自己的基本情况,希望检察机关为他挽回经济损失。
检察官认真听取被害人小伙的陈述后,再次进行仔细阅卷,在提审过程中,结合犯罪事实、证据及谢某某的难言之隐,从法律、亲情的角度与谢某某进行交谈,通过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后,终于让谢某某有了从“拒不认罪”到“认罪悔罪”的转变。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与办案民警相互配合,全面规范收集了相应的电子证据,进一步补强了证据的证明力,最终说服了谢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赔被害人34800元。
该案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依法做出了有罪判决,并责令被告人谢某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107503元,谢某某认罪伏法,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维护。


来源:楚雄市人民检察院 徐皓 杨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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