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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 | “检察蓝”点亮希望之光
时间:2023-03-02  作者:邱明艳  新闻来源:楚雄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康康(化名)临时监护人



“康康(化名)现在开朗了许多,学习成绩也在进步,遇到你们,是他不幸中的万幸。”
楚雄市检察院回访被救助的未成年人康康时,其临时监护人对检察官说道。



案情回顾


2022年1月,检察官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与妻子早年离婚, 11岁的儿子康康由其独自抚养,虽然李某自愿认罪认罚,但接受刑事处罚后,未成年的康康将无人照料,甚至辍学,生活极为困难。


办案检察官遂向市公安局核实了情况,并实地进行了调查走访,发现李某犯罪时,康康就在现场,目击了整个案发过程,被吓得很长时间都不敢说话。


“带着这样的童年阴影,父亲又要坐牢,康康以后该怎样面对生活。”这让检察官陷入了两难,惩治犯罪容易,但案件背后的家庭问题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对社会关系又将是一次伤害,又将留下一道伤疤。



温情救助


为解决康康今后的生活和教育问题,检察官进一步了解了李某和康康的社会关系,在征求了各方的意见后,认为选择平时关系比较好、且居住在本地的姑姑、姑父一家作为康康的临时监护人最为妥当。


根据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楚雄市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向当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政府采取民政救济措施,并为康康解决监护问题,以修复社会关系、家庭关系。经镇政府和社区协调后,其姑姑、姑父愿意承担对康康的临时监护责任,签订抚养协议,接纳康康一起生活。同时,检察机关启动协作机制,将救助线索移交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对康康进行孤儿救助,每月发放救助金,解决其生活困难。考虑到后续的生活和教育问题,市检察院还依法对康康进行了困难未成年人经济救助,发放了救助金。


“生活有着落了,但带着心理创伤,仍然会影响康康的成长。”为此,检察官委托楚雄师范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的心理咨询师对康康进行心理评估和疏导,帮助其解开心结,积极乐观面对今后的生活。案件办结后,办案检察官、学校老师还和康康结成帮扶对子,时刻关注他的学习、生活及心理动态。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康康又有了一个温暖的家,重新回归正常的生活。


定期回访


一年后,检察官带着心理咨询师再次来到康康家进行回访,康康的个子长高了许多,人也健谈了许多。他和检察官们聊起学校、家里的事,脸上的笑容也多了起来。他说:“我一定珍惜现在,好好学习,将来也要像你们一样帮助别人。”


检察官们鼓励康康要树立阳光、乐观的心态,培养健康的学习、生活习惯,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正在服刑的李某得知儿子的情况后,流下了眼泪,“我本以为儿子要为我犯的错失去童年和青春,没想到你们考虑的这么周全,我一定好好改造,早日回去和他团聚。”



一场本不应发生的悲剧,留下了一连串的伤害。检察官贯彻能动司法新理念,立足办案延伸职能,在惩治犯罪的同时,运用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措施,最大限度保护了未成年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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