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
一起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
通过楚雄市检察院
“检调对接办公室”
成功达成和解
案情简介
李某某与王某某本是同村村邻,因王某某家建房砌石脚,李某某认为影响到其土地排水,遂电话邀约解决,双方意见不合发生争吵,矛盾升级,李某某一气之下扭住王某某的手指不放,最终导致王某某右手无名指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伤情已达到轻伤二级,李某某被以故意伤害罪移送楚雄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这类案件是典型的由民间纠纷引发,社会危害性小,多为突发偶发,嫌疑人主观恶性也不大,作为刑事案件起诉后反而会加剧双方矛盾,不利于和谐乡村建设。经过调查走访,检察官进行案件分析,抓住双方矛盾点多次做调解说和工作,在赔偿问题上提出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最终促成双方刑事和解。下步,楚雄市检察院将对李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实现案件办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楚雄市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法”上牵引,在“调”上着力,从“情”上融合,在“和”上问效,更加重视线索收集,拓宽调解案源,多措并举以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助推社会矛盾源头化解,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充分发挥“检调对接”工作的优势,助力和谐平安楚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