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楚雄市检察院对一起提起公诉的行贿犯罪案件开展了一场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楚雄州检察院、楚雄市检察院部分检察官,200余名公职人员到现场旁听。

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围绕犯罪构成要件,通过条理清晰的举证质证,向法庭出示了被告人朱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特定时间段内,多次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钱财等证据,对辩护人的观点一一回应,有理有据有力地指控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观摩
此次庭审活动,楚雄市纪委监委组织了200余名公职人员到现场旁听,以“零距离”旁听的形式,开展了一场深刻的警示教育。旁听人员表示:“当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既是对犯罪的有力震慑,也是对公职人员的深刻教育。”
评议
庭审结束后,楚雄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了评议活动。参与观摩的楚雄州检察院检察官围绕讯问环节是否直击要害、证据展示是否充分、法律适用是否精准、法庭辩论是否具有说服力等方面进行讨论,并对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表现进行了全面打分,从多个维度提出了专业的见解和建议。

评议肯定了公诉人在庭审中展现出的扎实专业功底和出色应变能力的同时,也针对一些细节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改进意见,为今后提升公诉工作质效提供了有益参考。
此次庭审观摩评议活动,一方面为检察官们提供了学习交流平台,促进业务能力提升。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公职人员旁听,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更好地维护了清正廉洁的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