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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院:“四举措”打造阳光检务
时间:2017-09-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大姚县检察院采取“四项举措”强化案件信息公开,使案件信息公开成为检务公开的重要抓手,以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关切点”作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立足点”,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聚焦点”作为提升检务公开工作的“着力点”。

     一是强领导,成立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领导小组组长,设立了办公室,由案管部门负责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明职责,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坚持按照“两个全部”的要求,对案件程序性信息(除规定不能公开的)全部公开,对已生效的起诉书及其他应予公开的文书做到全部公开,保障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案件程序性信息、天天有数字,月月有进展。

     三是建机制,由案件信息专管员对案件信息数据进行收集、采编、制作;对法律文书进行审核、导出,对办结未及时公开的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及时提醒,确保所公开的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无错漏。

     四是优服务,为保障案件信息公开的质量,案件管理部门加强对需要公布的法律文书和案件程序性信息的审核,对法律文书主要审查是否存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的信息,是否按照规定屏蔽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讯方式等信息,是否存在措辞不当、法条引用错误等问题,对程序性信息则由流程监管员对系统内案件办理开展网上巡查,实时跟踪监督办案流程,确保案件程序性信息导入准确有效。

     目前,大姚县检察院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80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5条,公开法律文书 274份,接待当事人案件查询和律师阅卷203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次,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需求,深化了检务公开,打造了阳光检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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