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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促敬老院资金监管安全
时间:2017-10-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年,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在立案查处大姚县昙华乡敬老院院长李某某挪用公款案件过程中,发现昙华乡敬老院的财务管理、费用核报等方面存在管理漏洞,给职务犯罪留下可乘之机,导致五保老人供养金被非法挪作私用,被告人虽然受到了法律的严厉惩处,但财务制度仍有待完善。

  为了保证敬老院资金安全,防止老人供养金变成可以任意侵占挪用的“唐僧肉”,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向县民政局和昙华乡人民政府分别发出了检察建议书。两个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堵塞漏洞,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了检察机关。

  昙华乡人民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进行了整改,进一步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力度,加大了对昙华敬老院的管理,撤换了原管理人员,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堵塞财务管理漏洞,理顺敬老院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促进规范化管理。大姚县民政局进一步加强了对各乡镇敬老院的工作指导,督促乡镇履行好敬老院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敬老院资金的管理,健全财务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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