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在维护消费安全中的作用,紧扣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目标要求,以“净餐馆、管集市”为抓手,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保障消费安全专项行动,为消费者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联合行动组以城乡农贸市场、猪牛羊及活禽交易宰杀点、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餐饮店及网络餐饮为重点,对餐饮店的周边环境、网络餐饮服务提供商进行排查,对第三方餐饮服务平台进行清理规范;对全县机关食堂、学校食堂、企业食堂、城乡宾馆、酒店、餐饮店、烧烤店的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达标等进行检查,督促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消毒和“三防”措施;督促市场开办方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
2020年,该院共办理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案45件,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68份,为守护消费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云南法制报
文字:大姚县人民检察院 谢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