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楚检要闻>>大姚
大姚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去年办理公益诉讼案45件
时间:2021-02-05  作者:大姚县人民检察院 谢吉明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在维护消费安全中的作用,紧扣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目标要求,以“净餐馆、管集市”为抓手,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保障消费安全专项行动,为消费者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联合行动组以城乡农贸市场、猪牛羊及活禽交易宰杀点、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餐饮店及网络餐饮为重点,对餐饮店的周边环境、网络餐饮服务提供商进行排查,对第三方餐饮服务平台进行清理规范;对全县机关食堂、学校食堂、企业食堂、城乡宾馆、酒店、餐饮店、烧烤店的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达标等进行检查,督促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消毒和“三防”措施;督促市场开办方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 
2020年,该院共办理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案45件,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68份,为守护消费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云南法制报

文字:大姚县人民检察院 谢吉明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茶花大道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邮 编:675000
电 话:0878-3379799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