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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既是“热心群众”也是“公共利益的守护者”
时间:2022-05-16  作者:大姚县人民检察院 杨绍昆 吴志荣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9日晚,大姚县检察院检察官杨绍昆下班回家时路经大姚县百草岭大街与金龙路交叉口,看到一对母子骑摩托车经过时车辆侧翻跌入坑槽,手和脚不同程度擦伤,他迅速上前帮忙,将二人从坑中扶起。
大姚:既是“热心群众”也是“公共利益的守护者”

 

原来是路口的斑马线上被挖了一条大约长10米、宽1米、深10厘米的坑槽,坑槽周围却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致使该母子经过时未能及时看到坑槽,避让不及摔入坑中。杨绍昆一边报警一边站在坑槽边提醒过往的车辆注意安全。待交警赶到后,设置了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后就离开了。

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官的杨绍昆,回到家后辗转反侧,脑海中不断浮现出路面坑槽及母子摔倒的场景,心想:“城市中是否还有其他街道存在类似坑槽,还会不会有人因此受伤……”

大姚:既是“热心群众”也是“公共利益的守护者”

 

整改前


第二天一早,杨绍昆带领大姚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对全县城区道路进行了实地调查。经过走访发现,大姚县百草岭大街、西河南路、西河北路等多条城市交通主干道因路面施工,被开挖出很多坑槽,在坑槽周围均未设置任何警示标识及防护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立案后,于5月11日上午向相关监管部门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并要求在十五日内进行办理回复。

大姚:既是“热心群众”也是“公共利益的守护者”

 

整改后

相关监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对施工路段进行排查整改。截止5月12日中午,大姚县所有正在施工的城市道路都合理设置了警示标识及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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