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楚检要闻>>大姚
大姚
普法强基丨护薪解忧,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你了解吗?
时间:2023-03-01  作者:杨宇 谢颖 杨绍昆 王熙才  新闻来源:楚雄州 【字号: | |

“感谢检察官帮我们讨回了血汗钱,我们不用再为孩子的学费发愁了!”


“感谢检察官帮我们企业化解了纠纷,避免企业因被投诉而受到信用惩戒!”

农民工工资兑付现场会后,拿到工资并签署撤回支持起诉申请书的农民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激动地说道。

近日,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工作协作实施意见》,将陈某某等8名农民工投诉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线索移送大姚县人民检察院。收到线索后,检察官办案组及时对相关线索进行核实,并立即对案件线索开展调查,经查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主要是工程转包过程中出现工程款结算纠纷;陈某某等8名农民工因自身诉讼能力、经济能力等受限,一直未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引导和帮助陈某某等人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检察官办案组及时安抚他们的情绪,分别向8名农民工核对了欠薪金额,并在前期走访、协调、梳理、核实证据的基础上,向他们宣传了国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等法律法规及检察机关护航民生民利的具体措施。通过普法宣讲,8名农民工了解到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具体内容,均表示申请检察机关支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该案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为工程转包过程中出现工程款结算纠纷,为进一步了解情况,检察官办案组组织工程转包过程中出现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座谈,通过听取双方的意见,帮他们理清了法律关系及问题的症结点。同时,积极向该公司耐心释法说理,告知当前国家对农民工欠薪问题处理的相关法律政策,明确提出“不能以任何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围绕企业欠薪可能会引发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讲解,让企业了解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到投诉,如果被劳动监察部门立案查处,会受到信用惩戒,以后在招投标及融资、贷款等活动会受到严重限制。

通过释法说理,企业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并于当天主动足额支付了8名农民工工资合计30095元,8名农民工也向检察机关提交了撤回支持起诉申请书并向劳动监察部门撤回了投诉。基于企业认识到错误并足额支付了劳动报酬,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为了企业的长远发展,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建议劳动监察部门对企业作出批评教育,不作处罚。

2023年以来,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通过支持起诉、释法说理、以案释法等形式对欠薪企业进行普法,共督促企业支付162名农民工工资合计669411元。检察机关也将围绕线索发现、应急处置、案件办理、矛盾化解等方面形成治理合力,联合化解农民工讨薪案件,护薪解忧,以更优履职助力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


阅读延伸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能得到维护,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范围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支持起诉:

(一)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

(二)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扶养费、赡养费的;

(三)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四)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五)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有前款规定情形,同时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支持公益诉讼条件的,依照其他规定办理。


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所需材料


申请支持起诉,应当向人民检察院递交申请书及身份证明材料。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检察院记入笔录。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


(一)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负责人、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申请支持起诉的具体请求;

(四)申请支持起诉的事实、理由。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方式


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可以向申请人提供法律咨询,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协助收集证据,协助申请缓、减、免交案件受理费等;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可以引导当事人自行和解。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融媒体中心出品

文字丨杨宇 谢颖 杨绍昆

图片王熙才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茶花大道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邮 编:675000
电 话:0878-3379799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