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们,为我追回了损失,太感谢你们了!”近日,李某某和杨某某将一面印有“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锦旗送到了禄丰县检察院检察官们的手里。
李某某和杨某某二人因轻信微信“好友”被骗人民币3万余元,该案移送禄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后,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证据、性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讯问了犯罪嫌疑人,了解其认罪态度,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了批捕决定。同时,检察官认真向犯罪嫌疑人普及法律、讲解政策,尽力为被害人挽回损失。最终,犯罪嫌疑人亲属积极筹集资金进行退赔并向李某某和杨某某道歉,也取得了二人的谅解。
收到锦旗后,禄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和贵,副检察长杨晓峰亲切地接待了李某某和杨某某,了解二人的日常生活情况,叮嘱他们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及家人的合法利益,并向周围的人宣传不要轻信电信、网络推销,防止被骗。
禄丰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始终秉承案件质量是第一生命线的理念,要求在具体办案中认真开展释法说理,检察队伍“庸懒散乱”专项整治开展以来,该院深入查找和整改就案办案问题,不断强化担当作为,充分发挥检察官的主观能动性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禄丰县人民检察院 江俨谋
图片|禄丰县人民检察院 卢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