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推进州、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机制改革,着力构建一站式、全要素、及时性的执法监督管理新模式,7月28日上午,禄丰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揭牌成立。禄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增先,副局长王先宏、公安机关内设各部门负责人;禄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和贵、副检察长杨贵生、杨晓峰及第一、第二检察部全体检察官参加揭牌仪式和首次联席会议。
成立派驻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为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之间架起了良好沟通的纽带和桥梁,为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了解案件提供时间和空间条件。是预防腐败的“新屏障”、司法产品的“质检站”,是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规范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提升执法办案水平的重要载体。公安机关可以借助检察监督,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进一步规范取证程序,全面收集证据,提升民警规范执法的能力。通过办案协作、联席会议等机制,在执法理念、证据观念等方面形成共识,在执法尺度和执法标准上取得一致,在分工合作、相互制约中取长补短,构建新型警检关系,实现检警两家的深度融合。
揭牌仪式结束后,全体与会人员参观了执法办案中心、派驻检察室办公场所,并召开第一次联系会议,就派驻检察室轮值情况、派驻工作要求及沟通方式、基本工作模式及流程进行了相互交流。
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的成立,是禄丰县人民检察院在派驻金山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试点工作取得宝贵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强化监督职能的具体举措,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公安、检察执法办案协作配合的生动实践,对切实提高司法办案质效,形成警检良性互动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文字|禄丰县人民检察院 何海燕 王开精
图片|禄丰县人民检察院 陈栖宇 卢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