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我真的知道错了,今后我会用自己的经历告诫小伙伴们,摩托也要成年后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才能骑,而且一定不能喝酒骑车......”近日,在禄丰市检察院拟不起诉检察听证会上被不起诉人小龙(化名)在不停的忏悔。
近日,小龙因酒后在村间道路无证驾驶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查获,案件依法移送审查起诉。禄丰市检察院受理案件后,该院未检办案团队对案件进行了综合分析研判,大家一致认为:该案的办理要突出加强“案外”工作,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同时,把教育挽救小龙摆在第一位。
“未检案件不能只走程序,更重要的是‘走心’。虽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开展教育感化挽救也是我们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心。”办案检察官何海燕说。
通过走访调查,综合考虑小龙在案发时系未成年,其犯罪情节轻微,未对他人及社会造成危害,且属初犯、偶犯,在案发后主动将摩托车卖掉,属主观的悔罪表现,并自愿认罪认罚,具备帮教条件,适用不起诉更有利于其回归正常生活、健康成长。就此,禄丰市检察院决定对其作拟不起诉处理,同时为加大教育效果,决定开展检察听证会对该案进行听证。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向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团委志愿者、社工机构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和走访社区开展社会调查、深入家庭开展监护评估等“案外”工作情况,对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听证员随后进行了评议,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对听证案件的审查程序合法,“案外”工作扎实有效,法律适用准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小龙作出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2月16日,未检办案团队、金山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交警部门、社区党组织书记共同到小龙居住地开展实地回访,了解小龙生活、思想状况及帮教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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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禄丰市人民检察院
文字丨彭正光
图片丨毕玉梅 陈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