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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
检察办案“走心” “护苗”更用心
时间:2023-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谢谢检察官,我真的知道错了,今后我会用自己的经历告诫小伙伴们,摩托也要成年后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才能骑,而且一定不能喝酒骑车......”近日,在禄丰市检察院拟不起诉检察听证会上被不起诉人小龙(化名)在不停的忏悔。


近日,小龙因酒后在村间道路无证驾驶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查获,案件依法移送审查起诉。禄丰市检察院受理案件后,该院未检办案团队对案件进行了综合分析研判,大家一致认为:该案的办理要突出加强“案外”工作,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同时,把教育挽救小龙摆在第一位。

“未检案件不能只走程序,更重要的是‘走心’。虽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开展教育感化挽救也是我们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心。”办案检察官何海燕说。


未检办案团队多次前往小龙居住的金山镇某社区,向社区干部、基层群众、邻居详细了解小龙的家庭情况和社会品行、日常表现。经走访调查了解,小龙父亲常年在外打工,母亲出走后常年未归,日常管教多由年迈的爷爷负责。平日里小龙是个老实孩子,做事也踏实。但这次的违法行为确与其家庭日常管教不到位有关。
“平常有空与孩子沟通交流,关注他心理变化,有什么问题困难,要及时和我们联系。检察官先后多次来到小龙家,了解其生活学习情况的同时,结合过往办案经历向小龙爷爷和父亲,强调说明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
“感谢你们对我孙子关心爱护,今后我和小龙他爹一定会管好小龙,不能再给大家添麻烦了。”小龙爷爷对检察官“家访”表示感谢,也表示将按照检察官的要求加强对小龙的日常教育。

通过走访调查,综合考虑小龙在案发时系未成年,其犯罪情节轻微,未对他人及社会造成危害,且属初犯、偶犯,在案发后主动将摩托车卖掉,属主观的悔罪表现,并自愿认罪认罚,具备帮教条件,适用不起诉更有利于其回归正常生活、健康成长。就此,禄丰市检察院决定对其作拟不起诉处理,同时为加大教育效果,决定开展检察听证会对该案进行听证。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向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团委志愿者、社工机构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和走访社区开展社会调查、深入家庭开展监护评估等“案外”工作情况,对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听证员随后进行了评议,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对听证案件的审查程序合法,“案外”工作扎实有效,法律适用准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小龙作出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2月16日,未检办案团队、金山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交警部门、社区党组织书记共同到小龙居住地开展实地回访,了解小龙生活、思想状况及帮教效果。

“大多数未成年人犯罪都是在一念之间,在依法惩戒的同时,我们将通过更多的'案外'工作,开展教育帮扶、转化挽救,让迷途里的孩子们,改过自新,健康成长,今后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办案检察官何海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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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禄丰市人民检察院

文字彭正光

图片毕玉梅 陈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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