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到雨季,饮用水水库上游村庄的污水、垃圾等会流入水库。现在做了这些污水不会流入水库,这下可以喝上放心水了!”一名禄丰市民由衷为检察机关点赞。
禄丰检察院接到市人大代表交办的市级某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存在垂钓问题线索后,立即部署启动了“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保护专项监督行动”开展类案监督,经排查辖区内20处水库型和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发现,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及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卫生安全不符合要求、隔离防护报警设施设备不完善、管理保护措施不到位等威胁饮用水水体安全、危害公众健康及生态环境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禄丰市检察院相继向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制发检察建议,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积极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治。
目前,已退出饮用水水源地水库1个,调整充实饮用水备用水源地水库5个,对一级保护区进行封闭管理,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界桩232根,设立明显的一级饮用水水源地、道路交通安全等警示标志牌257块,增设防护栏、防护网、刀片网等隔离设施10837米,增设监控报警装置2套,并对部分损坏的隔离设施进行了修缮,安装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道管网22315米、污水处理池及处理设施57个(套),新建库尾湿地12亩,组织人员清理水草、垃圾等50余吨,全方位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着力消除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


整改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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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整改回复后,禄丰市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对在“回头看”中存在的整改不到位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件,经法院审理后诉讼请求获得支持和认可,推动了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保护问题全面解决。

近年来,禄丰市检察院扎实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移送线索,有力推动了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解决。下一步,禄丰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持续提升监督工作质效,更好发挥公益诉讼制度效能,为推动社会治理、促进禄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