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楚检要闻>>禄丰
禄丰
“家门口”的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5-11-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把听证室“搬”到群众“家门口”,将听证现场变为法治公开课。近日,禄丰市检察院的公开听证会就来到了案发地所属社区召开。

夏某与孟某本是朋友,夏某酒后与孟某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造成孟某轻伤二级的后果。案发后,夏某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孟某损失并获得了谅解。这起故意伤害案件由偶发矛盾引发,情节较轻,且双方已达成刑事和解,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禄丰市检察院审查后拟对夏某作不起诉处理。

为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发挥检察听证的法治宣传功能,检察官们到案发地所属社区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当地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社区调解员、侦查人员等参与,村镇干部、村民代表等十余人到场旁听。

“听证上检察长把专业的法律事情讲得明明白白,处理得也公平公道,我们很信服!”一位在场的村民代表如是说。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情况、法律适用以及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认真听取了当事人夏某和侦查人员意见。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后,经过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在听取各方意见后,检察机关对当事人夏某当场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为强化法治教育和普法宣传,在依法宣布对夏某不起诉决定后,检察官随即对其进行了严肃的现场训诫。

“不起诉不等于你的行为没有错误,更不等于你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你必须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深刻、彻底的反思,将本次教训作为人生的重要警示,珍惜从宽处理的机会,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敬畏法律。“在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教育后,检察官还向在场的所有旁听群众讲解了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定、刑事和解制度以及矛盾纠纷的正确处理方式,引导大家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

“下沉听证”不仅是一堂针对案件当事人的“警示教育课”,更是一堂面向广大村民的“法治公开课”。检察机关将检察履职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将普法宣传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让普法宣传更接地气,让司法为民更暖人心。

您的位置: 首页>>楚检要闻>>禄丰

“家门口”的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5-11-11  作者: 

把听证室“搬”到群众“家门口”,将听证现场变为法治公开课。近日,禄丰市检察院的公开听证会就来到了案发地所属社区召开。

夏某与孟某本是朋友,夏某酒后与孟某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造成孟某轻伤二级的后果。案发后,夏某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孟某损失并获得了谅解。这起故意伤害案件由偶发矛盾引发,情节较轻,且双方已达成刑事和解,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禄丰市检察院审查后拟对夏某作不起诉处理。

为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发挥检察听证的法治宣传功能,检察官们到案发地所属社区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当地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社区调解员、侦查人员等参与,村镇干部、村民代表等十余人到场旁听。

“听证上检察长把专业的法律事情讲得明明白白,处理得也公平公道,我们很信服!”一位在场的村民代表如是说。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情况、法律适用以及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认真听取了当事人夏某和侦查人员意见。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后,经过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在听取各方意见后,检察机关对当事人夏某当场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为强化法治教育和普法宣传,在依法宣布对夏某不起诉决定后,检察官随即对其进行了严肃的现场训诫。

“不起诉不等于你的行为没有错误,更不等于你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你必须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深刻、彻底的反思,将本次教训作为人生的重要警示,珍惜从宽处理的机会,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敬畏法律。“在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教育后,检察官还向在场的所有旁听群众讲解了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定、刑事和解制度以及矛盾纠纷的正确处理方式,引导大家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

“下沉听证”不仅是一堂针对案件当事人的“警示教育课”,更是一堂面向广大村民的“法治公开课”。检察机关将检察履职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将普法宣传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让普法宣传更接地气,让司法为民更暖人心。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茶花大道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邮 编:675000
电 话:0878-3379799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