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7日,牟定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水务局组成巡查组,对县域部分河段开展生态环境巡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庞世红,副检察长肖继成,县水务、县河长制办公室相关领导和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参加了此次联合巡河活动。
此次巡河活动重点巡查了牟定县龙川河新甸段、高平段、龙排段、迤庄段及县污水处理厂,重点对水体状况,两岸植被保护,沿岸生产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等问题进行了实地检查。
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检察官在现场与县水务局、县河长制办公室相关领导进行了沟通,对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履行公益诉讼职能,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交换了意见,并就如何常态化长效化开展联合巡查,有效提升周边居民垃圾分类定点处理意识,共同保护生态环境达成了共识。
为形成维护公共利益的工作合力,牟定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水务局、县人民政府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制定了《关于协同推进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开展联合巡河活动,是落实该意见的具体行动,也是检察机关主动发现问题、注重诉前程序、强化监督实效,与职能部门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