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楚检要闻>>牟定
牟定
检护民生丨打好森林资源保护组合拳 “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见成效
时间:2024-04-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以来,牟定县检察院与牟定县林长制办公室成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协同开展林业生态保护治理新路径,共护牟定绿水青山。

共建一个机制

高效运转出实效

2024年4月24日,“林长+检察长”工作联席会议在白马山自然保护区召开。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对工作开展情况、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了报告。牟定县检察院围绕协作机制有效运转、推动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通报。与会同志就古树名木、野生动植物保护、涉林行政执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等问题开展了广泛研讨交流,分享了双方在行政执法、公益诉讼、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和经验。

“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运行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现场办公会5次,移送线索12条,办理刑事、公益诉讼案件23件,有效实现了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分析研判、实现生态保护等作用效能。

同巡一片山

共促青山添新颜

机制成立以来,共开展联合巡林8次,分别深入到3个州级自然保护区、乡镇、村、组山林围绕森林防火、植物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生物多样性、林地资源保护等方面开展巡林巡查活动,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通过双方会商研究,采取检察监督方式推动有效解决。

2024年4月24日,牟定县检察院、县林草局相关负责人到白马山自然保护区林区开展巡山巡林活动。

打造一片示范林

合力共建绿色家园

近年来,牟定县检察院通过案件办理等方式追缴生态修复费189万余元,与牟定县林草局等多部门联合实现异地修复造林210余亩,其中2023年实现异地修复造林92亩。共在牟定戌街、江坡、凤屯等打造了4个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林,充分发挥示范林在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方面的效用,以实际行动践行“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的目标追求。

联合开展普法宣传

强化生态保护意识

依托双方构建的普法宣传机制,利用野生动植物保护日、植树节、国际森林日、“七彩净土•益心为公”主题宣传活动等节点,联合开展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等方面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0余份,现场接受法律咨询,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重要性,形成关心爱护森林、参与保护森林社会氛围,增强广大群众保护意识。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茶花大道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邮 编:675000
电 话:0878-3379799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