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如戏,全靠演技”,一男子入户盗窃财物被发现后“戏精”附体,自导自演了一出“贼喊捉贼”的戏码。幻想能以此“自证清白”,自以为手法高明,殊不知“演技拙劣”被识破,终究难逃法律制裁。
基本案情
2024年2月的一天下午,陈某某到同村金某某家做客,吃饭期间趁人不备到金某某家住宅三楼,从卧室衣柜里盗走金某某现金人民币1600元。金某某发现财物被盗后打电话向陈某某核实情况,陈某某反而“贼喊捉贼”打电话报警,殊不知陈某某的骗局被民警一眼识破。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后,陈某某还供述了其他入户盗窃的犯罪事实。案发后,陈某某家属代陈某某赔偿了被害人损失。
牟定县检察院审查认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两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依法以盗窃罪对陈某某提起公诉。2024年4月25日,经牟定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检察官提醒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再“高明”的演技,终会露出“马脚”。贪他人之财,行偷鸡摸狗之事,定会锒铛入狱。本案被告人陈某某本应是壮志踌躇的青年,却盗窃成癖,曾因盗窃被判刑仍不思悔改,再次作案。生活中不少人认为“小偷小摸”不算事,殊不知,入户盗窃金额再小也是犯罪。不劳而获不可取,合法取财才是真。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检察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日常生活中,面对熟人也要保持防范意识,提高警惕。家中财物和贵重物品务必谨慎保管,出门要养成随手锁门关窗的好习惯,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如不幸被盗,务必及时报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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