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7日上午,由双柏县人民检察院首次以速裁程序提起公诉的7起涉嫌危险驾驶案在双柏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集中开庭审理,7起案件均由员额检察官、副检察长杨涌云审查起诉并出庭公诉。
该批案件是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后,双柏县首次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
受理案件后,承办人告知了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及律师的意见,并委托双柏县司法局对7名犯罪嫌疑人作了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在犯罪嫌疑人对事实和证据没有意见,自愿认罪认罚,自愿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且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况下,建议双柏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并被法院采纳。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庭审不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签订具结书,并接受量刑建议,法院对7件案件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公诉人与法官召开了总结会议,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落实好认罪认罚速裁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认罪认罚速裁制度在保障庭审程序合法的同时,缩短了庭审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节约了司法成本,有效推动了“繁案精办,简案快办”办案模式的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