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措施、好办法哪里来?答案是从群众中来。近日,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独特监督优势。

联动协作 共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因双柏县马龙河河道治理需要,双柏县水务局与独田乡、爱尼山乡的22户农户签订了农田地公益性占用协议,约定补偿农户因河道治理占用的耕地、河滩地、青苗费用。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因支付补偿款款项产生争议,22户农户将双柏县水务局起诉至楚雄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楚雄市法院及时向楚雄市、双柏县检察院通报案情。
化解争议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一个行政争议可能牵扯多个矛盾纠纷,如何办理好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实质性解决好人民群众实际问题,摸清案情脉络、找准争议焦点便是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收到通报后,检察官迅速开展走访调研,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

该案中,原告农户人数众多,诉求复杂多元。检察机关在双柏县、独田乡两级党委政府和乡、村两级调解委员会的支持下,通过调查走访、田坝座谈、以案释法等方式,多次来到农户家中,与案件当事人坐下来,面对面厘清案件事实,为消除矛盾误解进行深入交流,努力在在农户和水务局之间寻找诉求利益平衡点,尽可能缩小双方预期差距,为有效化解行政诉讼争议打下坚实基础。

调解有温度 普法有理更有情
6月6日,在府院联动、各方协作下,22户农户与双柏县水务局达成调解协议,涉诉群众合法权益也得到了充分保障,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此次行政争议实质性化中,检察机关依托以乡、村两级调解委员会,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熟悉基层群众生活习惯、善于运用群众朴实语言的优势,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让法律条文不再“冷冰冰”,让解决措施变得“热乎乎”,案件处理过程既有情怀也有温度。
近年来楚雄州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方式,三年来持续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常态化开展,共推动案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51件,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推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