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双柏县检察院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中发现双柏县城盲道建设不规范的线索,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双柏县城主干路多处人行道存在盲道设置不合理、路口未设置缘石坡道或坡道设置不合理,其中,查姆大道街心花园人行道、长青路与振兴路交叉路口等5处地点盲道部分缺失,影响了残疾人、老年人的日常出行。

整改前
2024年8月1日,双柏县检察院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市政公用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规定和强制标准,对部分缺失的盲道及时进行改造。检察机关主动与有关单位进行沟通,协同多家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

整改后
检察建议发出后,行政机关立即对县城区人行道路损坏进行修缮,对设置、建设不规范、障碍物阻断盲道等进行了处理,修缮破损地砖、路面1000平方米、不规则盲道口15处。同时,对县城新开工建设道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规范施工,对人行道、盲道不达标的及时纠正、整改;对县城已列入提升改造路段高标准、严要求实施。2024年10月,检察机关在“回头看”跟进监督工作中看到双柏县城无障碍设施已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202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这是检察公益诉讼“4+N”案件范围的第10个法定新领域。该案的办理聚焦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保护,是检察机关抓实抓细“检护民生”专项的具体体现,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履职,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日常出行提供了便利,体现了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