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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检察院:司法改革带动院领导到一线直接办理案件
时间:2017-06-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进入员额制的检察官必须在司法一线作为案件承办人直接办案,履行检察官司法办案职责,并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日前,武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伟两次以员额制检察官身份出庭支持公诉。为保证案件的质量和效果,丁伟检察长亲自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撰写法律文书等。庭审中,丁伟检察长准备充分,举证清晰,指控有力。在发表公诉意见时,除了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罪量刑发表意见之外,还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该院检察长丁伟作为入额检察官的院领导,带头直接承办具体案件,通过办“精品案”、出“示范庭”,全面落实员额检察官在司法一线的办案要求,明确了办案职责,发挥了院领导的引领示范作用,对于推进检察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起到了较好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今后,随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全面实施司法责任制,将倒逼入额的院领导到司法一线直接办理案件,院领导亲自带头办理案件、履行司法职责将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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