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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净化网络餐饮环境 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时间:2019-11-22  作者:武定县人民检察院 第三检察部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伴随着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外卖这一行业由于便捷获得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习惯在网上买食品、在网上点餐,这个新生事物在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公众对网络食品安全的疑问,保障网络餐饮安全也已成为满足人们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
    2019年以来,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武定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认真践行初心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综合运用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手段,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共排查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8件,经报上级检察院批准,作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68件。
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涉及武定县境内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两家外卖平台,经调查在这两家外卖平台提供餐饮服务的68户商家在其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上未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或者公示的经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该违法行为致使网络餐饮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情权长期处于无保障状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网络餐饮市场中的违规违法行为监督管理不到位,也导致社会公共利益长期处于受侵害状态。
    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第十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网上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量化分级信息,公示的信息应当真实。”
    武定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于2019年4月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在立案调查后向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保障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建议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外卖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商家未依法公布食品经营信息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责令美团餐饮服务平台提供者对入网商家进行全面检查整改,严格规范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建设,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召开专题研究部署会,即时约谈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责令整改,召集全县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会。组织执法人员对网络第三方平台入网提供餐饮服务商户名单进行逐一排查,监督限期整改到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的两家外卖平台提供入网餐饮服务的商家未依法公示食品信息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督促平台对入网餐饮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院以《检察建议》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表示赞同,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对网络餐饮服务要建立有效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查处网络餐饮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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