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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
以轻罪治理“小切口” 做实社会治理“大文章”
时间:2025-09-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武定县检察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构建轻罪治理体系,坚持以“治罪”与“治理”并重,通过“简案快办+检调对接+公开听证+行刑衔接”四位一体的轻罪治理模式,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实现轻罪案件办理从“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的系统性延伸。

实行繁简分流——打造轻罪案件办理“高速通道”

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密切配合,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采用类案专人专办、审查端口前移、集中办理、定期会商等方式,持续优化案件办理流程,完善快速办理机制,成立轻罪办案团队,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提升轻罪案件办案时效和质量。机制运行两年以来,轻罪案件平均办案周期缩短40%,认罪认罚适用率持续达98%以上,在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显著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加强检调对接——构建多元联动调解和解新格局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组建“武定检察调解专班”,加强对外衔接,构建“县乡一体、检调对接”大格局,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协调发挥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监督员、基层群众代表的作用,形成多方参与、多元联动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今年以来,武定县检察院通过“检调对接”机制成功调解、和解轻伤害案件10余件,调解、和解成功率达85%,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做实检察听证——通过释法说理实现办案有温度

法律有尺度,但司法也有温度,“检察听证”制度打通了轻罪治理“最后一公里”,对拟不起诉的轻罪案件,武定县检察院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参与听证,主动接受监督,展现司法办案的温度和力度。通过公开审查、示证说理、阐明法理,将办案置于阳光之下,以当事人“看得见”的方式推动司法公正可感可触,既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又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强化行刑衔接——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

“不起诉不等于不追责、不处罚”,对轻罪案件中犯罪情节轻微以作相对不起诉的案件,及时启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将案件线索移送给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办理 ,切实做好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的“后半篇文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但仍需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及时提出检察意见,既避免“不诉了之”“不刑不罚”,又体现对违法者“罚当其过”“过罚相当”。今年来,武定县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共办理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8件,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意见18件,建议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25人,有力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轻罪治理体系的完善与深化,是推动检察工作坚持以“治罪”与“治理”并重的探索实践。下一步,武定县检察院将持续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强化检察履职的基本价值追求,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工作始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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