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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冥币滥用人民币图样 检察建议促整改
时间:2020-03-30  作者:姚安县人民检察院 谭静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清明节前夕,姚安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对县城的祭祀用品店进行了走访检查,发现部分祭祀用品店售有仿人民币图样的冥币,纸币从规格大小、颜色、图案、纹路均与现行流通的第五套人民币样式或曾经流通的第三套人民币图样极为相似,其中部分图案上印有已故国家领导人、革命先辈、各族劳动人民和国徽的图像。 
    商家售卖仿人民币图样冥币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损害了人民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的严肃性和作为国家名片的形象;将印有人民领袖肖像的冥币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名誉、荣誉和形象,伤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感情,还助长了不文明的陋习。且大量焚烧冥币易污染生态环境,引发火灾,对社会公共利益构成潜在危害。
    对此,姚安县人民检察院向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姚安县支行发出检察建议,对辖区内非法销售仿人民币图样冥币的经营行为进行清查整治,规范人民币图样使用行为。
  

检察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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