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姚安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求,联合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对全县8个乡镇33个不可移动文物点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督查检查的文物点包括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龙华寺,云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李家大院、李贽桥、文峰塔,州级文物保护单位马游义学馆、左门吊索桥,以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7个。
检查组一一到各文物点进行了走访调查,详细查看了文物消防设施、游客参观活动重点场所安全措施等情况,听取了各乡镇、村委会文物管理人员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要求文物保护单位和责任人员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全县文物保护工作,积极与社区、村委会加强联防联动,共同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切实保障文物安全。
文字:姚安县人民检察院 查蕾
图片:姚安县人民检察院 杨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