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会围绕着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在法律适用方面存在行政审批程序设置门槛过高、行为人主观故意难以把握、层层转包后各行为人“数量较大”难以认定、对农用地破坏性鉴定目前无相关法律规定四大难题展开。特邀嘉宾就上述四方面问题,联系各自工作实际,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纷纷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并就司法实践中如何完善该罪适用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为下一步有效打击破坏土地资源犯罪提供有益的帮助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