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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检察院:未检 “连环计” 让法律有了“温度”
时间:2017-09-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和被害人都是未成年人,让两个生活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元谋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使出“连环计”,既促进被告人认罪悔罪、重返社会,又帮助被害人家属重树信心,走出困境。

  临时监护人  让讯问被告人不再“冰冷”

  今年5月31日晚,云南省元谋县某村17岁的村民普某,在无驾驶证的情况下,醉酒驾驶照明装置不合格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公路上行驶,与路边行走的一对母女发生碰撞,导致四岁的女儿王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母亲罗某受轻伤。经事故责任认定,普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普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在办案中,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发现,普某父母离异多年,普某跟随母亲生活,而母亲已在几年前因病去世,生活中与其父亲几乎没有交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讯问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但普某的父亲在承办人多次催促后仍不到场。为保护普某的诉讼权利,元谋县人民检察院启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邀请县妇联的同志作为临时监护人参与讯问,为普某提供法律帮助,并进行心理疏导和教育矫治等。

  司法救助  给被害人一家“雪中送炭”

  然而,这起案件最大的问题是:普某无力赔偿被害人,而受害人家庭也是极为困难。四岁的幼女王某抢救无效死亡,其安葬费及母女二人医疗费共计花费6万余元,母亲罗某和她的家庭要承受的不只是失去女儿的痛苦,还有巨大的经济压力。突如其来的灾难,致使罗某的父亲因经受不住打击病倒住院,母亲因眼睛视网膜脱落及白内障等疾病多次住院,而罗某即将分娩二胎,6万余元的费用,对这个家庭来说,是无力支付的天文数字。于是,承办案件的检察官立即与该院控申部门协调,深入被害人家中了解具体情况,对案件及相关人员情况进行审查,认为该案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便及时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最终为罗某一家争取到了2万元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金。

     “人民公仆,心系民生”,这是被害人一家送给元谋县人民检察院的锦旗。“在我的家庭经济和精神上最为痛苦的时候,县检察院给了我们极大的帮助,帮我们渡过难关,我内心很感动。”这是罗某对检察官说的话。

      目前,该案已经开庭审理,公诉检察官向法庭说明了普某是未成年人,且有认罪悔罪表现的从轻情节。而被告人普某,在妇联干部和检察官的一番耐心教育疏导下,也逐渐认识到了自己酒后驾车给他人带来的痛苦和危害,并诚恳表示将来要通过自己劳动挣钱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

  检察建议  为社会治理开出“良方”

  针对近年未成年人交通肇事案件频发现象,元谋县人民检察院认真总结了案件特点,分析了发案原因,研究了应对对策,向公安部门发出强化法制宣传、加强检查管理、推进源头治理的检察建议,得到了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和采纳,为减少未成年人交通肇事案件的发生,促进平安和谐元谋建设做出了积极努力。

     这起案件,只是元谋县人民检察院多举措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一个缩影。今年,元谋县人民检察院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挑选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骨干负责办理未成年人案件。通过联合相关部门召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研讨会研究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在办案中灵活合理运用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充分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帮助未成年人早日回归社会,也让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展现司法人文关怀,让未成年刑事案件当事人感受到“检察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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