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元谋县人民检察院对元马镇月龙村道路旁违法堆放建筑垃圾问题的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道路两旁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带都已经“搬了家”,生态环境和道路通行得到有效恢复。

检察官“回头看”现场
2020年9月,元谋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时发现,元马镇月龙村通向本村田地的道路旁,堆有大量的生活垃圾和一条长约200米的建筑垃圾带,顺着该路至220kv元谋变电站的围墙外仍有大面积的建筑垃圾堆放。生活垃圾和大量的装修废弃水泥块、砖块、渣土、玻璃渣等建筑垃圾无序堆放,裸露在外,充斥着腐臭刺鼻的气味,堆放的垃圾四处飞扬,已侵入周边林地和农用地。路边虽设有“此路段禁止禁倾倒垃圾,违者重处重罚”的警示牌,但长期无人监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大有越堆越多、不断蔓延的趋势,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和道路通行。

垃圾违规堆放现场
随后,元谋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向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发出了《检察建议书》。

整改现场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装载机15台次,运输车10车次,发动镇、村、组干部和建筑垃圾处理公司员工共100 余人,对月龙村道路旁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开展清理工作,现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均已清理搬运干净。同时还在道路旁安装了4台监控摄像头,实现对该路段的全覆盖监控,加强了日常的监管查处。
下一步,元谋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关注该地区生态环境维护情况,确实开展有效监督,提升检察建议刚性,确保公益得到维护。
作者:元谋县人民检察院 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