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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
检调对接践新“枫” ,案结事了心安妥了!
时间:2024-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作为案件的承办检察官,在处理一些因婚恋纠纷、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时,总会有一种“案结事未了”的感受,“检调对接”机制的建立,为我与司法局的同志一起做调解工作搭建了平台”元谋县检察院一名检察官感慨道。

“每次能把纠纷调解好,看到当事人能握手言和,我的心中就像喝了蜜一样的甜,人民调解是我们的本职工作,相信有检察官助力,我们携手并肩,一定能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元马司法所所长满怀期待地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目前,在我国刑事办案实践中,在办案理念上已逐步实现从治罪思维向治罪治理并重的思维转变。元谋县检察院依托“检调对接”机制,转变工作理念,由“治罪”向“治理”转变,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开展“检调对接”工作,将释法说理与案件办理深度融合,有效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4月9日,元谋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共同设立的“检调对接办公室”在县司法局正式揭牌成立。

建机制

推进深度融合

县检察院、县司法局会签了《元谋县人民检察院 元谋县司法局关于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并组织学习了《意见》内容。元谋县“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正式建立,“检调对接”工作的运行充分将人民调解融入检察办案工作,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集合力

强化互促互补

召开元谋县“检调对接”工作推进会议,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刑事检察员额检察官、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所长共同参加了会议。

“县检察院、县司法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全县平安建设的高度开展好“检调对接”工作,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强调。

县检察院和司法局主要领导表示,“在业务衔接过程中,要把握好适用范围,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依法处理案件,充分与检察院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检察官、司法工作人员以“如我在诉”的情感切实促进“检调对接”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形成工作合力,广泛引入社会各界力量参与,不断提高调解成功率。增强工作实效性,加大宣传力度,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增强群众对“检调对接”工作的认可度、信任度和满意率。”

观示范

做优案结事了

治理好轻罪,就治理了犯罪的基本盘。推进会后,经当事人申请,承办案件检察官与辖区司法所调解员对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开展了调解工作。全体刑检员额检察官、十乡镇司法所所长到场观摩。

2023年12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与被害人何某某因在家门口栽电杆发生争吵,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冲突期间王某某造成何某某面部受伤流血,经鉴定何某某的人体损伤为轻伤二级。在审查起诉阶段,受害人何某某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双方在赔偿数额上争议较大,承办案件检察官意识到若该案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不解决,既不利于案结后当事人乡邻交往恢复如初,埋下隐患。按照“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主动与县司法局对接联系,将案件移送人民调解委员会审查,在征得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调解员与案件承办检察官共同对案件开展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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