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是“全国拒绝酒驾日”
检察官用真实案例
提醒大家
珍爱生命 远离酒驾

案例一
醉驾无号牌三轮载货摩托车拉人发生侧翻,处罚!
2024年5月,钟某某饮酒后驾驶无号牌三轮载货摩托车载着钟某、何某在道路上行驶时发生侧翻,造成钟某某、何某受伤,摩托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钟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经县法院审理,钟某某受到刑事处罚。
案例二
醉酒并无证驾驶,从重处罚!
2024年10月,李某甲饮酒后无证驾驶小型汽车,搭载陈某某、李某乙、李某丙三人在道路上行驶,途中与刘某某、何某某停放在路边停车位上的小型汽车相撞,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李某甲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法院审理,李某甲受到刑事处罚。
案例三
无视法律法规,多次醉驾,必将严惩!
2024年12月,徐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沿县城道路行驶,被民警当场查获。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经审查发现:徐某某于2021年7月、2023年5月两次因醉驾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罚。短短三年内便三次醉驾,次次心存侥幸,不断触碰法律底线,必将受到严惩,徐某某受到刑事处罚。
拒绝酒驾 拒绝醉驾
大家知道
为什么饮酒后
发生事故的概率会增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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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痹人体机能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麻痹心理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检察官提醒
每一个案例背后都隐藏着侥幸心理的驱动和对交通安全责任的忽视,而其后果之严重、教训之深刻,值得我们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