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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
“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构建生态检察永仁模式
时间:2023-12-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永仁县检察院积极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为助推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凝聚保护生态合力

公益诉讼是一项创新性工作,要实现高起点推动、高标准落实,必须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治理效果。

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县委领导为组长的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改变了过去仅凭检察机关一己之力、单打独斗开展工作的局面,形成由县委、县人民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协作配合、鼎力支持的格局,全面加强了公益诉讼工作。

强化沟通协调。与县河长办、县林草局沟通协调,建立了“检察长+自然保护区”“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在线索移送、案件办理、生态修复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助推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深化区域协作配合。与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丽江市华坪县、丽江市永胜县、楚雄州大姚县共同签署了六县(区)检察院《关于建立金沙江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积极探索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强化区域协作配合,形成多方共护的格局。

立足监督办案,融入服务绿色发展大局

围绕中心大局,站稳人民立场,关注群众呼声,以强有力的公益诉讼监督办案全面维护生态环境。开展金沙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行动,重点监督办理了向金沙江干流非法倾倒垃圾、非法养鱼、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损害水资源的公益诉讼系列案件。检察官坚持边办案边普法,通过释法说明,让当地群众意识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进而转变发展理念,充分利用金沙江的水源优势及河谷地区湿热的气候环境,在金沙江沿岸大力发展芒果种植产业,走上了绿色发展的致富路。

开展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重点监督办理了农业面源污染、耕地保护、闲置校产清理整治等系列公益诉讼案件。针对随意倾倒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乱排等问题,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积极配备乡村保洁员和农村垃圾车,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助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针对农田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等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清理农业废弃物,推动全县89个农资经营户成功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既促进了社会综合治理,也助推了我县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针对辖区内部分古树保护不力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古树所在地政府与村(社区)签订了《永仁县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书》,明确管护人和管护职责,让古树有了“娘家人”。

强化修复治理,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

永仁县检察院深入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以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作为恢复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使得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实现了惩罚违法与保护生态同步并进的双赢局面。

补植补种让山绿起来。针对采伐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及超范围采伐,使水源涵养林植被不能恢复,林业生态环境持续受损的问题,督促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补植补种,共复绿荒山2024亩。针对罗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在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公益诉讼部门以“生态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方式,督促当事人承担环境民事侵权责任,支付林业主管部门移栽涉案保护植物劳务费、管护费4900元。

矿山修复让“疤”好起来。针对永仁县部分非煤矿山未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未按《土地复垦条例》足额缴存土地复垦费,矿区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等问题,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推动修复矿山面积341.7亩,栽种树木8000余株。

增殖放流让鱼多起来。针对鲁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致使渔业资源遭受损害的情况,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向县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建议,指导、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工作,通过达成生态损害赔偿协议,由五名被告人购买2640元的鱼苗,在永定河进行增殖放流,使受损的渔业资源得到及时修复,有效维护水域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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