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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
“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守护“夕阳红”
时间:2024-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永仁县检察院在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一老一小”关爱服务工作的要求以及永仁县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幸福里”模式工作中,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打造“检护夕阳”检察文化品牌为着力点,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依法能动履职等方式,构建“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守护“夕阳红”的工作格局,用心用情用力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党建引领 高标准部署

通过召开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检护夕阳”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检护夕阳”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到有关行政机关、各乡镇走访调研,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订《永仁县人民检察院“检护夕阳”工作方案》,深入部署“检护夕阳”工作。

细化措施 压实责任

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落实检察人员联系乡镇工作制度,积极到各乡镇走访调研,就检察工作如何服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充分听取各乡镇意见建议,制定“检护夕阳”十条措施,全方位构建“检护夕阳”法治守护体系。截至目前,发动干警深入乡镇、部门开展工作调研15场次,走访老年人群体40余人次,开展“检护夕阳”法治宣讲6场次,制作发放宣传折页2000余册,拍摄老年人防诈宣传短视频1部,收集相关案件线索4条,以专项行动全方位为老年人幸福晚年保驾护航。

“四大检察”齐发力

畅通老年人诉求渠道

在12309接待大厅设置“老年人权益保护绿色通道”,对老年人诉求,符合受理范围的及时受理,不符合受理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利用“益心为公”志愿者服务平台,及时解决老年人燃眉之急。

依法妥善处理老年人犯罪案件

选派熟悉老年人工作、擅长做老年人思想工作的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组成办案团队,专门办理年满60周岁的嫌疑人、被害人案件,有利于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同步开展涉老案件法律监督,结合办案同步开展法律宣传、犯罪预防、合法权益维护等系列工作,有效地实现案前引导、案中关怀、案外预防,案后回访等相关工作的无缝衔接。

支持起诉护航老有所依

充分发挥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围绕民生民利能动履职,持续关注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问题。2020年以来,办理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支持起诉案件6件,帮助20多名老年人追回劳务报酬共计8万余元。

行政检察强化源头治理

针对工作中发现的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存在犯罪前科的问题,向永仁县民政局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养老服务人员的准入资格严格审查,预防利用职业便利侵害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公益诉讼助推老有所养

在发现辖区内部分老年人存在无人照顾赡养、生活困难等问题线索后,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排查辖区内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进行精准救助、有效帮扶。

对全县4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走访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部门养老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完善相关设施,确保养老服务确实安全、有效。

依法关爱救助合适老年人

针对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老年人家庭生活困难的问题,积极调查核实,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积极给予司法救助。目前,已经对1名家庭困难老年人进行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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