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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检察以公益诉讼筑牢河道安全屏障
时间:2026-06-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永仁县检察院成功办结一起重点防汛河道违法建桥案件,通过排查整治河道安全隐患、柔性释法说理、多方协同共治,扎实推动“河长+检察长”制度落地见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敏锐排查隐患

精准锁定“烂尾桥”风险

今年4月,永仁县检察院在河湖巡查中发现,宜就镇老怀哨村委会江底河河面上横亘着一座近20米长的烂尾桥梁。

经现场勘查、实地走访核实,该桥梁系当地群众为便利自家农产品运输,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无科学设计论证的情况下擅自搭建,为混凝土桥墩搭配简易钢架结构。该桥桥面仅简易铺设竹木、木板,钢架及护栏锈蚀严重,仅靠一侧3米高木梯通行,周边无任何安全警示标识,不具备合法通行条件,却存在人员通行痕迹。经专业评估,涉案河道为重点防汛河道。违建桥墩占据河道中央且间距狭窄,整体结构简陋脆弱,汛期强降雨时极易阻碍行洪,引发河水漫溢、河道改道等风险,严重威胁周边公路遗址、河道生态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聚焦认识分歧

深耕细作释法说理

针对该违法建桥隐患,永仁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落实监管职责,并同步通报各级河长。经县水务局、县河长办研判,确定由当事人自行拆除违建桥梁。

永仁县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多次到当地开展普法释法工作。围绕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河道防汛标准,深入浅出剖析违建桥梁的汛期安全隐患,最终当事人主动配合拆除桥梁。县水务局安排专人现场全程指导监督,确保违建桥梁按期、安全、彻底拆除,成功消除重大防汛安全隐患。

协同联动发力

实现源头长效治理

在推进隐患整改的同时,永仁县检察院联动村委会疏通原有通行道路,全力保障群众日常出行与农业生产便利,切实兼顾公共安全与群众切身利益。同时,以该案为抓手,督促水务部门健全河道常态化巡查、监管、普法长效机制,加密河道巡查频次,常态化开展河湖安全法治宣传,从源头遏制河道违建行为滋生。

整改前后对比

永仁县检察院聚焦群众法治薄弱点,开展普法引导,帮助群众摒弃侥幸心理,树立依法建设、依规利用河湖空间的法治思维,以个案办理助推同类问题系统治理,持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河湖安全防护意识。

永仁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河长+检察长”履职机制,以精准检察履职筑牢河湖安全屏障,搭建起司法机关与群众之间的法治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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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检察以公益诉讼筑牢河道安全屏障

时间:2026-06-18  作者: 

永仁县检察院成功办结一起重点防汛河道违法建桥案件,通过排查整治河道安全隐患、柔性释法说理、多方协同共治,扎实推动“河长+检察长”制度落地见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敏锐排查隐患

精准锁定“烂尾桥”风险

今年4月,永仁县检察院在河湖巡查中发现,宜就镇老怀哨村委会江底河河面上横亘着一座近20米长的烂尾桥梁。

经现场勘查、实地走访核实,该桥梁系当地群众为便利自家农产品运输,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无科学设计论证的情况下擅自搭建,为混凝土桥墩搭配简易钢架结构。该桥桥面仅简易铺设竹木、木板,钢架及护栏锈蚀严重,仅靠一侧3米高木梯通行,周边无任何安全警示标识,不具备合法通行条件,却存在人员通行痕迹。经专业评估,涉案河道为重点防汛河道。违建桥墩占据河道中央且间距狭窄,整体结构简陋脆弱,汛期强降雨时极易阻碍行洪,引发河水漫溢、河道改道等风险,严重威胁周边公路遗址、河道生态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聚焦认识分歧

深耕细作释法说理

针对该违法建桥隐患,永仁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落实监管职责,并同步通报各级河长。经县水务局、县河长办研判,确定由当事人自行拆除违建桥梁。

永仁县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多次到当地开展普法释法工作。围绕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河道防汛标准,深入浅出剖析违建桥梁的汛期安全隐患,最终当事人主动配合拆除桥梁。县水务局安排专人现场全程指导监督,确保违建桥梁按期、安全、彻底拆除,成功消除重大防汛安全隐患。

协同联动发力

实现源头长效治理

在推进隐患整改的同时,永仁县检察院联动村委会疏通原有通行道路,全力保障群众日常出行与农业生产便利,切实兼顾公共安全与群众切身利益。同时,以该案为抓手,督促水务部门健全河道常态化巡查、监管、普法长效机制,加密河道巡查频次,常态化开展河湖安全法治宣传,从源头遏制河道违建行为滋生。

整改前后对比

永仁县检察院聚焦群众法治薄弱点,开展普法引导,帮助群众摒弃侥幸心理,树立依法建设、依规利用河湖空间的法治思维,以个案办理助推同类问题系统治理,持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河湖安全防护意识。

永仁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河长+检察长”履职机制,以精准检察履职筑牢河湖安全屏障,搭建起司法机关与群众之间的法治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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