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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召开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座谈会
时间:2019-08-15  作者: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刘曦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的决定,根据云南省检察院的安排部署,2019年8月15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楚雄州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座谈会,对《楚雄州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与会人员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了楚雄州政协、州委政法委、州中级人民法院、州公安局、州国家安全局、州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以及楚雄州律师协会选派的八名律师代表参加会议并进行交流发言,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普赵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州检察院蔡永明副检察长、刘存云副检察长、马晓斗副检察长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普赵辉检察长指出,律师制度和检察制度都是现代司法文明的重要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和检察官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律师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广大律师积极从事刑事辩护、诉讼代理、法律援助和非诉讼法律服务工作,开拓法律服务领域,创新法律服务方式,在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如何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普赵辉检察长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重要性。要认真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法律规定和高检院、省院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范要求。正确认识律师在司法体制中的重要作用,树立“检、律是对手但不是对抗”的正确认识。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软”“硬”条件。要重视听取律师意见,确保律师提出的合法合理意见被采纳,着力解决好律师“三难”问题。要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举措,充分运用检察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成果为律师提供便捷高效的“软”“硬”条件。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完善对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救济制度,对于侵犯律师执业权利、人身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及时监督纠正。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配合,积极构建良性检律关系。检察官和律师虽然职责任务、角色定位等不尽相同,但秉持的职业信仰、坚持的价值目标、各自的职业特点都是相通相融的。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充分认识律师参与诉讼的重要作用。要健全完善检律沟通协作机制,真正做到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相互尊重、相互支持,构建新型、健康、良性检律关系。
四是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共同推进法治文明建设。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对律师执业的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律师合法、合规履职;律师对检察人员提出的投诉、举报,应当及时查明情况并反馈处理结果,同时履行好对律师执业的法律监督职责。律师对检察机关的司法理念、工作机制、办案方式、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也要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与会领导对近年来楚雄州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工作取得的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推进检律关系、加强检察机关与各单位合作交流提出了建议。律师代表对检察机关采取多项措施,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职表示感谢,并结合自身执业情况交流了工作感受,对检察机关如何创造更良好的律师执业环境提出了建议。
本次座谈会是对楚雄州检察机关开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的动员部署,也是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在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先学先改”的重要内容。座谈会的召开,为检、律沟通交流提供了平台,也为法律共同体形成共识搭建了桥梁,更为各机关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起到了积极作用。
作者: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刘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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