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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无情检有情 司法救助显真情
时间:2020-12-10  作者: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江 宇  新闻来源: 【字号: | |

“感谢检察官们,真的很感谢你们,给我们家带来了那么大的帮助,解决了家里的实际困难。” 

 

 

11月26日上午,一起故意伤害案中的被害人家属将一面“伤害无情检有情,司法救助显真情”的锦旗送到了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并不停地向检察官表达感谢。 


 

案情回顾

2018年5月3日,被害人周某某与被告人普某某因琐事在一条村间道路路肩上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被告人普某某打了周某某右脸一巴掌,导致周某某跌落路下深沟并受伤,经鉴定周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后经牟定县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普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个月,缓刑十个月,赔偿被害人周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四万余元,但因被告人普某某无力赔偿损失,仅赔付了周某某2000元,且因被害人遭遇伤害后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被害人周某某一家生活陷入十分困难的境地。 


周某某一家遂向牟定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经调查核实,周某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丈夫已去世,儿子是残疾人,儿媳也已去世多年,年仅8岁的孙子与其共同生活,且周某某遭遇伤害后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为争取到更大力度的救助,牟定县人民检察院向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汇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于2020年9月18日收到周某某司法救助申请后,迅速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并与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沟通,提出司法救助意见,最终同意决定救助周某某42000元,并于2020年10月30日向其发放了救助金,及时向周某某一家送上了检察关怀,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 

 

近年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加强与扶贫工作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覆盖面,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司法救助申请纳入绿色通道办理,有效防止因案返贫,以司法扶贫的特色作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作者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江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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