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全体检察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法治纪律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队伍教育整顿中开展办案安全警示教育的要求,3月9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肖洁针对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办案经历,对全州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开展办案安全警示教育。州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在院七楼报告厅参加会议,各县(市)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在各院视频会议室分会场参加会议。
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成因剖析、隐患分析,指出了检察机关在强制到案、审讯期间、审讯设施、看管期间等办案环节当中容易出现的风险隐患和暴露出的细节问题,以及因细节问题最终导致的严重后果。以案释法,对照检查,强调自省,为广大检察人员敲响了警钟。提醒全体检察人员要严守办案纪律,强化风险意识和风险评估,落实防范措施。
肖洁要求全州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要以案明纪,引以为戒,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绷紧纪律的弦,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廉洁底线,重视工作细节,严守党纪法规,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警示教育引发广大检察人员的反思和警醒,大家纷纷表示,要严守纪律规矩,破除侥幸心理,从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上反思教训,坚决防止小隐患变大事故。下步工作中,全州检察机关将不断推进警示教育工作常态化开展,结合队伍教育整顿,不断强化办案风险防范。
文字: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杨宇
图片: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普文乾 杨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