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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楚雄州检察院出台“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措施
时间:2021-03-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楚雄州检察院出台“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措施

 

3月17日,楚雄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新闻发布会召开。州委副书记、州委政法委书记李明就教育整顿工作有关情况作介绍,对楚雄州政法系统开展教育整顿的基本内容、目标意义、时间安排、方法步骤进行了通报说明。

据了解,在教育整顿中,全州政法系统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着力点,不断提升政法系统教育整顿的实效性,着眼于人民群众的所需所盼,创新工作机制,推出了39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创造优良的法治营商环境。

楚雄州检察院出台“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措施

 

发布会上,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徐云,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肖洁,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红云,州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林敏分别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就推行优化营商环境及便民利民若干措施目的、意义进行介绍,回答了记者提问,并作出郑重承诺。

楚雄州检察院出台“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措施

 

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肖洁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在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坚持政治标准、坚持开门整顿、坚持问需于民,在开展了大量调研和自查的基础上,基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期盼、检察工作发展的现实需要三个方面考虑,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出台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十项具体措施。肖洁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对这些措施执行情况的督查检查,力求通过教育整顿,进一步提高全州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能力。


“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措施

1.开展楚雄州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即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监督行动;开展民营企业产权、企业经营者人身权益保护行动;开展惩治影响企业发展黑恶势力犯罪专项斗争行动;开展刑民交叉问题化解司法助力行动;开展涉企申诉案件专项复查行动;开展整治侵犯民企知识产权行动;开展涉企社区矫正人员监督行动;开展全力服务民营企业专项行动;开展延伸法律服务职能行动;开展强化检察官服务本领学习行动,为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检察贡献。

2.开展13类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监督。对标对表《省级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清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指引,以结果为追求,重点开展13类涉及生态环境的案件监督,即饮用水源地保护类案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类案件;畜禽养殖、屠宰类案件;医疗废弃物处置类案件;自然保护区类案件;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类案件;生活垃圾处理厂、乡村人居环境类案件;农业面源污染类案件;有色金属冶炼、化工行业类案件;医药制药类案件;机动车维修行业类案件;成品油经营行业类案件;其他污染类案件。以办案促整改,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成果,切实改善和提升全州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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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群众信访件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做到信访件办结答复率100%;对群众信访事项马上办、一次办,减少重复信访;补充提交材料,除信访人要求当面补充的,一律采取邮寄方式补充,最大程度方便信访人,降低信访成本。

5.领导带头接访,三级高级检察官以上领导承办和化解中央信访联席办和高检院交办的20件信访积案;两级院领导带头主持案件公开听证,州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办理1件听证案件, 以听证促公正赢公信,提高群众满意度。

6. 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隐患定期联合督查性侵未成年在校生案件定期通报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机制,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

7.深入开展咪依噜守护天使行动志愿服务项目,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服务活动,增强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8.按照“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要求,积极动员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警投身脱贫攻坚联系点助力乡村振兴,梳理近五年来乱占农田耕地情况,提出专项整治建议,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推进乡村治理工作。

9.以城市基层党建共建和文明创建志愿服务“双报到”工作机制为载体,动员党员干部到所住小区和富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疫情防控、创文创卫等志愿服务,积极为群众纾难解困。

10.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益,为律师提供方便、快捷的阅卷服务,免费提供电子卷宗拷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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