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反向向公安机关说明侦查取证问题的规定》,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对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全州公安机关在办理报捕及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汇总、梳理和分析,并于2022年3月1日,在楚雄州公安局召开全州侦查取证反向通报联席会议。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晓斗、楚雄州公安局副局长戚玉刚、楚雄州公安局各办案支队民警、楚雄州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本次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开至全州十县(市)公安局。
会上,马晓斗副检察长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指标分析找准问题,精准点穴,结合首次会议通报问题,明确指出取得成效的监督指标数量和类别,以及首次反馈中已经通报但仍普遍存在的问题频发项,做到精准监督、跟踪问效;同时还对公安机关办理全州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公安机关对此高度重视,戚玉刚副局长表示,在下步工作中,全州公安机关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反向向公安机关说明侦查取证问题的规定》,加强组织业务培训,对通报问题及时整改,实现长治长效,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持续反向通报说明问题联席会议巩固和发展了楚雄州反向向公安机关说明侦查取证问题机制,有效促成全州检警双方以“质量建设年”和“执法质量提升年”的共同工作目标为契机,全力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公室两大互助共进平台作用,强化沟通交流和协作配合,加大双向发力攻坚力度,在精准监督、积极整改、跟踪问效上下功夫,共促案件办理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