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楚雄州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州委实施意见,按照最高检关于检察大数据战略和“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建成了全省首家检察业务大数据中心,在硬件上建设了终端分析、指挥调度、数据展示三个中心;在软件上制定了“内部数据整合、外部数据融通、数据智慧建模”三步走模式。
大数据中心投入运行以来
在提升案件质量
发现问题线索
促进社会治理
三个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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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6月全州有31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排名全省前五,占总比超过1/2,其中18项位居全省第一,5月排名全省后五的8项质量指标中,目前已有6项指标排名上升,且3项进入全省前五,案件质量大幅提升;
☑ 融通以来,通过数据分析、比对发现各类问题和监督线索349件,经调查发出检察建议监督纠正16件,协助相关单位办理虚假诉讼、支持起诉、税款追缴等案件71件,向有关单位反馈风险隐患问题10余项,大数据运用成效初显;
☑ 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民族团结进步中心工作,运用大数据分析了过去五年的涉企案件情况,提出企业涉法涉诉风险防控建议15项34条。
新华网、中国日报、中国网、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民族时报、楚雄日报、楚雄州广播电视台、楚雄政法新媒体中心等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融媒体中心出品
文字丨杨宇
图片丨杨清越 张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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