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楚检要闻>>州院
州院
红河州检察院到楚雄州检察院开展财务装备工作交流
时间:2022-07-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红河州检察院到楚雄州检察院开展财务装备工作交流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检察院《关于建立全省检察机关财务装备工作对口援助工作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楚雄州检察机关财务装备人员整体业务素能,全面提升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绩效化信息化水平,红河检察对口援助楚雄检察财务装备工作于7月12日在楚雄州检察院正式启动。
红河州检察院到楚雄州检察院开展财务装备工作交流
红河州检察院到楚雄州检察院开展财务装备工作交流座谈会上,楚雄州检察院财务装备部主任普应聪介绍了财装工作情况,对省财政厅、省检察院的关心和红河州检察院的帮助表示衷心感谢,并强调要充分利用对口援助机会,通过线上咨询、电话交流、现场请教等形式相互学习借鉴;红河州检察院财务装备部主任梁伟分享了红河财装先进工作经验,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与楚雄加强沟通,强化业务能力、提升检务保障水平。
红河州检察院到楚雄州检察院开展财务装备工作交流财政厅政法处刘琴丽充分肯定了楚雄检察在大数据应用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绩效最大化。
红河州检察院到楚雄州检察院开展财务装备工作交流财政厅预算处许丽利就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相关工作进行了调研。
红河州检察院到楚雄州检察院开展财务装备工作交流省检察院总会计师严芳强调,财务装备工作是落实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环节,要以对口援助为契机,在两地互相帮扶学习的基础上真抓实干、再接再厉、奋力开创检察财装工作新局面。
红河州检察院到楚雄州检察院开展财务装备工作交流楚雄检察财装工作人员咨询了预算编报、预算执行、财务核算、内控建设、政府采购等相关业务,省检察院财务装备部副主任程菊锦进行了详细解答。
红河州检察院到楚雄州检察院开展财务装备工作交流与会人员还实地参观了楚雄州检察院党建文化长廊、检察业务大数据展示中心等地。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融媒体中心出品

文字丨王 可

图片丨段绍玉 杨清越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茶花大道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邮 编:675000
电 话:0878-3379799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