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楚雄州检察院
在办理李某刑事申诉一案中
检察长肖洁
充分发挥院领导包案“头雁”作用
阅卷审查、参与接访、释法说理
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
案件当事人送来书法作品并表示衷心感谢
原案被害人李某对法院生效判决不服,于2022年5月向楚雄州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楚雄州检察院控申部门受理此案,由肖洁检察长包案办理。同月,原审被告人黄某以来信方式对李某提出控告。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为尽早化解双方矛盾纠纷,肖洁检察长分别接访了双方当事人,针对李某的申诉理由和黄某的控告内容,从法理、人情的角度,进行全面、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双方当事人均认可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并当场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8月22日下午,原审被告人黄某来到楚雄州检察院,送上一幅书法作品表示感谢,他说:“感谢检察官帮助我解决了问题,让我放下了心中的大石头,让我和家人的生活能够迈上正轨。”
该案的成功办理,为全州检察机关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提供了全新的工作思路,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中充分发挥领导包案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以法律手段解决好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践行了司法为民理念,传递了检察温度。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融媒体中心出品
文字丨江 宇
图片丨杨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