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第四批云南省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
调研检查组到
楚雄州检察院调研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小编带你
一起去看看
近年来
楚雄州检察院
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面
都做了些什么
楚雄州检察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常态化开展;以“七进”活动为载体,与富民社区党建联系点经常性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法律知识宣传等共建共创活动,推进“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政策落地见效;通过文化墙建设和新媒体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检察工作保障和服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担当履职有温度 奏响民族团结主旋律
依法履行监督职能,运用大数据提升监督质效,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通过办理保护民族聚居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传统村落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提升民族群众幸福感,守护民族传统文化根脉;打造了“咪依噜”“蘑小菇”“阿渡”等具有民族特色的未检专业团队,广泛开展“情暖童心——法治进乡村”等系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将法治进校园延伸到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让民族团结的种子在未成年人心中生根发芽;以“部门包村、干部包户”助力乡村振兴,在积极帮助新华乡培育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支柱产业的同时,主动融入“文化强乡”战略,新华乡2021年被命名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乡,并被省民委作为全国20个全国民族团结乡村振兴试点乡之一向国家民委推荐上报。
凝心聚力添精度 画好民族团结同心圆
全州两级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培养和用好少数民族干部,积极培养“双语”检察官,成立由“双语”检察官组成的专门办案组办案,用心用情维护彝族同胞合法权益。自2010年援助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来,积极利用地域、民族特色文化等资源推动检察文化交流,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各项检察工作中共学共促共提高。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融媒体中心出品
文字丨孙 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