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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丨以“公益之名”守护“世界恐龙之乡”
时间:2023-03-14  作者:杨宇  新闻来源: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当恐龙化石“讲古论今”

用其特有的“语言”讲述着

地球生命的进化过程

在“世界恐龙之乡”禄丰市

检察干警感慨着时光镌刻下的生动印记

也更加坚定古生物化石保护的职责使命


发挥学习之力 内外兼顾持续激发保护活力

“您知道保护古生物化石有什么重要意义吗?看到有人在恐龙化石遗址里乱刻乱画,您知道应该怎么做吗……”在禄丰市土官镇第十一届万亩桃花乡村文化旅游节开幕式上,禄丰市检察院正组织开展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这也是检察机关常态开展恐龙化石保护的日常剪影。

检察干警向群众讲解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

作为“世界恐龙之乡”,挖掘清理、重建复原、开发利用,每一个环节对于恐龙化石保护来说都至关重要,但遗址保护地周边群众法治观念淡薄、非法盗掘、非法买卖等也是恐龙化石保护面临的难题。

为切实做好保护工作,禄丰市检察院对内组织检察官学习《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楚雄彝族自治州恐龙化石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恐龙化石文化、科普知识;对外结合检察公益诉讼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等内容,同时深入恐龙化石发掘地,对遗址保护的重要性、法律法规同周边群众进行专项宣传普及,动员、引导群众提高保护文化遗址遗产的意识。

聚焦保护之力 精准定位探索检察能动履职

为充分认识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的重要意义,多措并举抓实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法律监督工作,禄丰市检察院聚焦禄丰市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握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用“检察蓝”守护古生物化石。

检察官对全市古生物化石保护、利用情况开展调查

禄丰市检察院认真开展古生物化石刑事司法保护和公益诉讼保护有益探索,对全市古生物化石(恐龙化石)保护、利用方面开展专项调查,掌握基本情况,排查案件线索;组织干警深入禄丰市恐龙化石主要发掘地旧址,实地查看恐龙化石发掘、保护情况,对发现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完善、保护标识设置不明显等问题,及时与主管部门沟通,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行保护职责,确保恐龙化石能够得到妥善保护;积极延伸法律服务,深入旅游服务行业了解企业所需,在世界恐龙谷一、二期项目建设中,主动了解实际情况,听取困难和问题,向企业提出了土地征用、拆迁、综合环境整治、用工、安全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建议,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司法支持。

抓实长效之力 凝心聚力构建社会保护格局

3月13日,禄丰市恐龙化石公益保护示范点揭牌,进一步凝聚社会合力,共同推进恐龙化石保护的长期、全面发展,带动文化遗址遗产保护迈上新台阶。

禄丰市恐龙化石公益保护示范点揭牌

近年来,禄丰市检察院主动对接市自然资源局、市地质遗迹保护管理所,召开座谈会,了解《云南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遗迹保护管理手册》《云南禄丰恐龙化石产地保护项目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掌握全市恐龙化石等级、种类、保护等工作情况,交流文化遗址遗产保护存在的困难和意见。与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协商研究,制定联发了《古生物化石保护协作机制》,就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职能作用,建立完善线索交流机制、办案协作机制、日常联络机制等,形成恐龙化石保护工作长期、全面的协作机制。探索建立健全数据共享、信息共享机制,畅通举报渠道,调动全社会参与古生物化石保护监督的积极性,凝聚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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