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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共护楚雄河湖安全
时间:2023-1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形成联动解决涉及水环境重点和突出问题的保护合力。近日,楚雄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洪顺、州水务局副局长段红林带队到禄丰市开展巡河督导调研。州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州市河湖长办公室工作人员,禄丰市检察院、市水务局有关领导参加调研。

督导调研组实地巡查了禄丰市西河中村段、西河水库、星宿江一平浪镇段、绿汁江彩云镇竹溪段,详细了解河道、水库的日常管理保护、两岸的种植产业、沿岸村庄“两污”治理、河道行洪安全等情况,并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交办。

张洪顺在督导调研中就两级检察院下步工作开展提出三点要求:要加强联动,全州两级检察院、河长办要互通信息、联合行动,针对本区域河湖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发挥“河 (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积极作用,共同推进河湖生态全链条、全流域管理保护;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好河湖“四乱”问题。坚持人民至上、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明确问题整改时间节点,分类处置各类突出问题;要进一步提升河湖管理执法保护水平。充分利用河湖管理执法专项行动的契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优势,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如发现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中的公益诉讼线索,及时处置办理,做到零容忍。

下步工作中,全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将接续推动“河湖长+检察”协作机制落细落实落深,发挥双重保护合力,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联合督导为履职手段,助推河湖治理法洽化,共护河湖安全,为建设美丽楚雄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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