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楚检要闻>>州院
州院
楚雄州检察机关同心共护美好“食”光
时间:2023-1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着力解决好

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

楚雄州检察机关

能动履职

守护群众

美好“食”光

在广场支起普法摊位

禄丰市院、元谋县院、双柏县院检察干警到当地广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尤其对群众在生活中普遍关心的临期食品安全、购买食品注意事项、到正规药店购买正规药物、食品消费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同时呼吁群众在发现涉及食品安全问题时,可以向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线索,并及时向行政主管单位举报。

进乡镇延伸普法触角

南华县院、武定县院深入各乡镇集市,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案例解读、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为群众重点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并深入剖析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引导群众关注身边的食品安全问题,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积极举报,及时将问题线索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与检察机关联系,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问题治理中来。与此同时,检察人员立足检察职能对禁毒防艾、未成年人保护、防范电信诈骗和非法集资等内容也进行了宣传。

能动履职守护美好“食”光

楚雄州检察机关结合“法治进校园”活动,到中小学进行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宣讲,同时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销售经营户是否持有有效证照,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等情况,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和储存、食品生产加工、餐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准入、食品留样管理、餐饮废物处理等全流程进行了排查,督促学校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辖区内校园食品安全。

元谋县院积极开展乡镇流动摊贩食品安全隐患专项监督工作,通过对10乡镇赶集日摆摊经营的流动食品摊贩进行走访调查,发现部分经营不规范的问题,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据此,向相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书,进一步规范食品小摊贩的备案与日常监管工作,督促食品小摊贩做好食品安全卫生保障工作,持证上岗、亮证经营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食品安全无小事

楚雄州检察机关

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加大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

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凝聚保护合力

同心共护美好“食”光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茶花大道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邮 编:675000
电 话:0878-3379799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