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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院
从“瑕玉”到“成器”,这县观护基地有一套~
时间:2024-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特别感谢所有关心过我的人,是他们给了我机会,让我重新做人,现在在厂里工作,感觉日子一天比一天充实,自己也从错误的路上走出来了。”“思想汇报写得很不错,看得出来你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且在积极努力地改正,我们感到很欣慰。”

今年以来,永仁县结合本地实际,探索成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携手企业倾情挽救,跟踪帮教、观护实习、“一站式”救助,形成了未成年人观护帮教“三个二”工作模式。

甄选“两类”对象

由检察院牵头,公安、司法部门配合,把年满16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重点群体作为企业观护的重点对象,分两类对象进行精准甄选。把最适合的13名未成年人送到永仁县泽仁果饭有限公司等3家爱心企业进行观护帮教,帮助他们掌握生活技能。

甄选违法、涉罪未成年人。公安负责甄选年满16不满18周岁被行政处罚的未成年人,司法局负责甄选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负责甄选作出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

甄选初中毕业未继续升学重点未成年人。教体部门、乡镇和县职业中学联合甄选初中毕业未继续升学、未就业的重点青少年以及在职业高级中学就读的重点青少年。

落实“两项”措施

精准送教。由县预未办牵头,督促各相关成员单位落实送教责任,最大限度减少重点青少年群体流入社会。由公安、司法负责对受行政处罚、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群体开展送教,检察院负责对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进行送教;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和学校负责对已满16不满18周岁初中毕业未继续升学及在校的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行送教。送教前,县预未办协调各送教单位与企业共同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联合社工开展专业的心理疏导感化,与企业签订观护帮教协议。

“1+N”帮教。“1”即“以企业为主开展帮教”,根据未成人自身特点及意愿,安排合适岗位,由专人按照企业规章制度和合作机制进行管理,免费提供食宿等基本条件,开展技能培训、劳动教育,对于表现良好的重点青少年每月给予500至2000元不等的物质奖励。

“N”即在帮教过程中,针对帮教对象不服从企业管理等情况,检察机关牵头,由公安、检察、司法、妇联、团委等部门工作人员及社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适时参与教育矫治,为涉罪未成年人搭建一个教育矫治、就业过渡、融入社会的平台。检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对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依法依规开展。

聚焦“两个”目标

企业尽责。把重点青少年群体观护帮教作为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的载体,充分挖掘未成年人潜力,帮助企业解决一定的用工问题,缓解企业特殊人才招聘难的问题。永仁泽仁果饭有限公司充分发挥帮教对象熟悉网络、学习能力强的优势,培养了3名网络直播带货主播,半年销售额达200多万元。

司法保护介入。一项善举,多重效益。重点青少年在观护帮教期间,提升生活技能、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较好防止初中毕业未升学重点青少年流入社会,减少未成年人涉罪和被侵害的风险。考验期满后,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对其他重点群体,观护期满表现良好,愿意继续留在企业的,企业将其转为正式员工使用,对不愿意留在企业的,可为其推荐工作,为他们更好回归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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